一、受理范围及条件
武汉市科技局受理全市各区(除东湖开发区)的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 号)(待定)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时间
根据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要求,市科技局全年受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分批次报送省认定办评审,具体报送时间以省认定办通知为准。
三、申报地点
武汉科技大厦1406室(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
咨询电话:65692189,65692180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 号)(待定)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进行下一步网上注册登记。
(二)网上注册登记
登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点击“企业申报”,按照提示信息进行新用户注册。
(三)提交材料
企业根据获得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认定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同时将上述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套原件,两套复印件)报送武汉科技大厦1406室(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
(四)评审认定
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认定意见。
(五)公示、备案、颁发证书
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服务网”(网址:http://gxqyrd.hbstd.gov.cn/)进行公示。公示后报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公告备案结果,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六)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在税务部门办理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手续。
五、工作流程图